惑经第四昔孔宣父以大圣之德,应运而生,生人已来,未之有也。故使三千弟子,七十门人,钻仰不及,请益无倦。然则尺有所短,寸有所长,其间切磋酬对,颇亦互闻得失。何者?睹仲由之不悦,则矢天厌以自明;答言偃 之弦歌,则称戏言以释难。斯则圣人之设教,其理含弘,或援誓以表心,或称非以受屈。岂与夫庸儒末学,文过饰非,使夫问者缄辞杜口,怀疑不展,若斯而已哉?嗟夫!古今世殊,师授路隔,恨不得亲膺洒扫,陪五尺之童;躬奉德音,抚四科之友。而徒以研寻蠹简,穿凿遗文,菁华久谢,糟粕为偶。遂使理有未达,无由质疑。是用握卷踌躇,挥毫悱愤。傥梁木斯坏,魂而有灵,敢效接舆之歌,辄同林放之问。但孔氏之立言行事,删诗赞易,其义既广,难以具论。今惟摭其史文,评之于后。按夫子所修之史,是曰春秋。切详春秋之义,其所未谕者有十二。
何者?赵孟以无辞伐国,贬号为“人”;耜伯以夷来朝,降爵称“子”。虞班晋上,恶贪贿而先书;楚长晋盟,讥无信而后列。此则人伦臧否,在我笔端,直道而行,夫何所让?奚为齐、郑及楚,国有弑君,各以疾赴,遂皆书卒?夫臣弑其君,子弑其父,凡在含识,皆知耻惧。苟欺而可免,则谁不愿然?且官为正卿,返不讨贼;地居蒙嫡,药不亲尝。遂皆被以恶名,播诸来叶。必以彼三逆,方兹二弑,躬为枭獍,则漏网遗名;迹涉瓜李,乃拟指显录。嫉恶之情,岂其若是?其所未谕一也。
又案齐乞野幕之弑,事起阳生;楚灵乾溪之缢,祸由常寿。而春秋捐其首谋,舍其亲弑,亦何异鲁酒薄而邯郸围,城门火而鱼池及?必如是,则邾之阍者私憾射姑,以其君急而好洁,可行欺以激怒,遂倾瓶水沃庭,俾废炉而烂卒。斯亦罪之大者,曷不书弑乎?其所未谕二也。
盖明镜之照物也,妍媸必露,不以毛嫱之面,或有疵瑕,而寝其鉴也。虚空之传向也,清浊必闻,不以绵驹之歌,时有娱曲,而辍其应也。夫史官执简,宜类于斯。苟爱而知其丑,憎而知其善,善恶必书,斯为实录。观夫子修春秋也,多为贤者讳。狄实灭卫,因桓耻而不书;河阳召王,成文美而称“狩”。斯则情兼向背,志怀彼我。苟书法其如是也,岂不使夫君子靡惮宪章,虽玷白圭,无惭良史乎?其所未谕三也。
哀八年及十三年,公再与吴盟,而皆不书。桓二年,公及戎盟,戎实豺狼,非我族类。夫非所讳而仍讳,谓当耻而无耻,求之折衷,未见其宜。其所未谕四也。
诸国臣子,非卿不书,必以地来奔,则虽贱亦志。斯岂非国之大事,不可限以常流者耶?如阳虎盗入于𬤰,拥阳关而外叛,传具其事,经独无闻,何哉?且弓、玉云亡,犹获显记;城邑失守,反不沾书。略大存小,理乖惩劝,其所未谕五也。按诸侯世嫡,嗣业居丧,既未成君,不避其讳,此春秋之例也。何为般、野之殁,皆书以名,而恶、视之殂,直云“子卒”?其所未谕六也。
凡在人伦,不得其死者,邦君已上皆谓之弑,卿士已上通谓之杀,此又春秋之例也。按桓二年书曰:“宋督弑其君与夷及其大夫孔父。”僖十年又曰:“晋里克弑其君卓及其大夫荀息。”夫臣当为杀,而称及,与君弑同科。苟弑杀不分,则君臣靡别者矣。其所未谕七也。
夫臣子所书,君父是党,虽事乖正直,而理合名教。如鲁之隐、桓戕弑,昭、哀放逐,姜氏淫奔,子般夭酷,斯则邦之孔丑,讳之可也。如公送晋葬,公与吴盟,为齐所止,为邾所败,盟而不至,会而后期,并讳而不书,岂非烦碎之甚?且按汲蒙竹书与晋春秋及纪年之载事也,如重耳出奔,惠公见获,书其本国,皆无所隐。唯鲁春秋之记其国也,则不然。何者?国家之事,无大无小,苟涉嫌疑,动称耻讳,厚诬来世,奚独多乎?其所未谕八也。
案昭十二年,齐纳北燕伯于阳。传者何?公子阳生也。子曰:“齐之事,我乃知之矣。”在侧者曰:“子苟知之,何以不革?”曰:“如尔所不知何?”夫如是,夫子之修春秋,皆遵彼乖僻,习其讹谬,凡所编次,不加刊改者矣。何为其间则一褒一贬,时有弛张;或沿或革,曾无定体?其所未谕九也。
又书事之法,其理宜明。使读者求一家之废兴,则前后相会;讨一人之出入,则始末可寻。如定六年,书郑灭许,以许男斯归。而哀元年,书许男与楚围蔡。
夫许既灭矣,君执家亡,能重列诸侯,举兵围国者,何哉?盖其间行事,必当有说。
经既不书,传又阙载,鈌略如此,寻绎难知。其所未谕十也。按晋自鲁闵公已前,未通于上国。至僖二年灭下阳已降,渐见于春秋,盖始命行人自达于鲁也。而琐语晋春秋载鲁国闵公时事,言之甚详。斯则闻事必书,无假相赴者也。盖当时国史,它皆仿此。至于夫子所修也,则不然。
凡书异国,皆取来告。苟有所告,虽小必书;如无其告,虽大亦阙。故宋飞六鹢,小事也,以有告而书之;晋灭三邦,大事也,以无告而阙之。用使巨细不均,繁省失中。夫子既撰不刊之书,为后王之则,岂可仍其过失,而不中规矩乎?其所未谕十一也。
盖君子以博闻多识为工,良史以实录直书为贵。而春秋记他国之事,必凭来者之辞。而来者所言,多非其实。或兵败而不以败告,君弑而不以弑称,或宜以名而不以名,或应以氏而不以氏,或春崩而以夏闻,或秋葬而以冬赴,皆承其所说而书,遂使真伪莫分,是非相乱。其所未谕十二也。
凡所未谕,其类尤多,静言思之,莫究所以。岂“夫子之墙数仞,不得其门”者欤?将“丘也幸,苟有过,人必知之”者欤?如其与夺,请谢不敏。
又世人以夫子固天所纵,将圣多能,便谓所著春秋,善无不备。而审形者少,随声者多,相与雷同,莫之指实。榷而为论,其虚美者有五焉。按古者国有史官,具列时事。观汲冢所记,皆与鲁史符同。至如周之东迁,其说稍备;隐、桓已上,难得而详。此其烦省,皆与春秋不别。又“获君曰止”,“诛臣曰刺”,“杀其大夫曰杀”,“执我行人”,“郑弃其师”,“陨石于宋五”,诸如此句,多是古史全文。则知夫子之所修者,但因其成事,就加雕饰,仍旧而已,有何力哉?加以史策有阙文,时月有失次,皆存而不正,无所用心,斯又不可能而殚说。而太史公云:“夫子为春秋,笔则笔,削则削,子夏之徒不能赞一辞。”其虚美一也。又案宋襄公执滕子,而诬之以得罪;楚灵王弑郏敖,而赴之以疾亡。春秋皆承告而书,曾无变革。是则无辜者反加以罪,有罪者得隐其辜。求诸劝戒,其义安在?而左丘明论春秋之义云:“或求名而不得,或欲盖而弥彰,善人劝焉,淫人惧焉。”其虚美二也。
又春秋之所书,本以褒贬为主。故国语晋司马侯对其君悼公曰:“以其善行,以其恶戒,可谓德义矣。”公曰:“孰能?”对曰:“羊舌盻习于春秋。”至于董狐书法而不隐,南史执简而累进。又宁殖出君,而卒自忧名在策书。故知当时史臣,各怀直笔。斯则有犯必死,书法无舍者矣。自夫子之修春秋也,盖他邦之篡贼其君者有三,本国之杀逐其君者有五,莫不缺而靡录,使其有逃名者。而孟子云:“孔子成春秋,乱臣贼子惧。”无乃乌有之谈欤?其虚美三也。
又按春秋之文,虽有成例,或事同书异,理殊书一。故太史公曰:“孔氏著春秋,隐、桓之间则彰,至定、哀之际则微,为其切当世之文,而亡褒讳之辞也。”斯则危行言逊,吐刚茹柔,推避以求全,依违以免祸。而孟子云:“孔子曰:“知我者,其惟春秋乎!罪我者,其惟春秋乎!”其虚美四也。
按赵穿杀君,而称宣子之弑;江乙亡布,而称令尹所盗。此则春秋之世,有识之士,莫不微婉其辞,隐晦其说。斯盖当时之恒事,习俗所常行,而固云“仲尼殁而微言绝”。观微言之作,岂独宣父者耶?其虚美五也。
考兹众美,征其本源,良由达者相承,儒教传授,既欲神其事,故谈过其实。
语曰:“众善焉,必察之。”孟子曰:“尧、舜不胜其美,桀、纣不胜其恶。”
寻世之言春秋者,得非睹众善而不察,同尧、舜之多美者乎?
昔王充说论,有问孔之篇。虽论语群言,多见指擿,而春秋杂义,曾未发明。是用广彼旧疑,增其新觉,将来学者,幸为详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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