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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一个卡店工作了一个多月,老板说之后慢慢发工作给我,提供给了我居住的地方这种情况我该怎么办?我在一个卡店工作了一个多月,老板说之后慢慢发工作给我,提供给了我居住的地方,但是条件极差,后来因为工资问题我选择不干了(没有劳动合同也没有租房合同)我也帮他销售了压箱的两箱卡,和一大箱预祝(销售额应该在3000-4000)但是我走的时候没有打扫他给我住的地方,后面他要求我就弄乱他给我提供的住所这事包括期间支出要求我赔偿将近一万余元,我中途转账过一千余元(用作偿还我在卡店工作时他赠予和借用我的一些物品,一些集换式卡牌)我现在不打算赔偿他要求的一万余元,他说要报警,这种情况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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